在按ISO9000系列標準進行質量認證和計量檢測體系確認及日常計量工作中,目前對這三種方式的理解和要求十分混亂,主要有三種錯誤傾向:一是將新形勢下的要求籠統地套成檢定和依法管理;二是不顧國情,機械地套用ISO有關標準詞句,無法與現實對應;三是無視檢定、校準、校驗的區別,相互代用混用。 我認為,在與國際接軌中,安徽計量校準,既要積極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又要敢于堅持自己的長處。具體地說,對國家規定強檢的,應依法實施強制檢定,對強檢方法、范圍,國家也應根據發展及時調整;對強檢以外的,應允許企業根據不同需要和條件采取檢定、校準、校驗、測試、比對等形式。在目前一般情況下,應首先選用檢定和校準,流量計計量校準,以利過渡。當必須采用其它形式時,也應盡量利用已有檢定的成果和經驗,在已有檢定規程時,盡量在原規程基礎上裁剪和/或修改,只有在無規程時才需單獨制定有關文件。要注意這些形式應按一定規范有步驟地逐步實行。
計量器具校準結果的確認是確定測量設備的計量性能、判定該測量設備是否滿足企業生產工藝的需求,然后發放確認書,保證測量設備在生產中正常使用的測量過程。計量器具的校準報告只給出被校計量器具的測量結果和其相聯系的測量不確定度,材料試驗機計量校準,并沒有給出合格與否的結論,這就要求各溯源的計量器具擁有者根據計量校準結果,按照產品生產的需求以及被校計量器具的技術指標來確認其計量性能是否符合產品生產中被測量值所需滿足量值溯源關系,以及保證所測量值的準確可靠,保障企業生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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